重庆市一二建报名及证书办理流程
一、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类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免试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3、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报考类别、专业、科目、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筑施工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及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过程中如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的请电话咨询人事局。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前一周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二建考试时间为5月,一建考试时间为9月。
三、证书办理
1、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事考试中心,点击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的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3、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相关下载栏下载,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4、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方可按照“通知”中办证时间安排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证资料不齐或手续不完备者,办证时将不予受理。
5、考生在资格复查处将填写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照片(办证用)和一张1寸照片(办合格证明用)等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6、考生在资格复查合格后在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并在证书(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或1寸照片)。
7、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3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书和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返还考生;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1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明返还考生。
8、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张交工作单位存档,1张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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