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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6593 更新时间:2014-04-02【字体:
2014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知识点一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管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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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小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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