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通知》,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特级资质暂未公布)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要求,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此通知一经公布,对于大家之前关注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取消的传闻不攻自破,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建造师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壮大,企业对建造师人数的需求也会继续增加。对于备考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的考生来说,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