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统一鉴定综合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精神,现将重庆市综合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审职业
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
二、综合评审方式
企业培训师二级为抽题作答,其它职业为论文答辩。
三、综合评审时间
2016年11月27日(周日)8:30-17:00。
四、综合评审地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地址: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的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请广大考生按《重庆市2016年11月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详见附件2)提前1小时在候考室候考。二楼的考生候考室为205教室、三、四楼的考生候考室为304教室。
(三)综合评审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场,如超过分组时段30分钟未到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心理2级论文答辩注意事项.doc
附件二: 心理2级论文答辩分组安排.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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