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风雨兼程 20年春华秋实——我国职业技能鉴定20年回顾与展望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4-01-02
职业技能鉴定在2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完成了由企业内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向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方式过渡,正逐渐从鉴定社会化管理向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方式过渡。
20年来,以社会化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资格考核认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多元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并日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完成了从单一的社会化鉴定向多元评价体系的过渡。
从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那一天起,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便蹒跚起步。
1993年至1995年,全国每年参加鉴定的人数约200万人左右。1996年开始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制度,全国当年仅有268.7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14.7万人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到2005年,参加鉴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次。
2012年,全国当年鉴定人数达1831万人次,其中1548.8万人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有1.6亿人次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1.3亿人次通过鉴定考试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012年与1996年相比,我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次增长了581.6%,年平均增长率为13.11%。
20年间,我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取得迅猛发展。
1996年,全国高级工以上的鉴定量仅有32.4万人次,到2004年,数量突破百万,达到115.4万,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7.1万,2012年全国新增高技能人才322.8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46.7万人。截至2012年底,全国通过鉴定获得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84.5万人次。
20年来,全国统一鉴定的规模从1998年开起时的4个职业(秘书、推销员、公关员和物业管理员)、年鉴定量8.3万人,发展到目前的12个职业、年鉴定量90万人以上(2013年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人数首次超过100万),覆盖面达到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20年来,全国建立省级地方鉴定中心32个,行业鉴定中心(含军队、中直机关、国务机关)52个。各省区下辖的332个地级市(州)基本上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部分人口大县也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19家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参与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20年来,我国建立了包括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人员和鉴定专家四支队伍。从开展社会化鉴定以来,逐步建立了一套有针对性的管理与培训制度。同时,对管理人员,重点加强了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就业政策培训;对考评人员和督导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建立了资格管理和诚信档案制度;对鉴定专家则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据统计,全国鉴定考评人员总数超过21.3万名,质量督导人员达2.5万名。
20年当中,我国完成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编纂工作。同时,建立了新职业发布制度,前后共发布12批122个新职业。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我国开发了1071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完善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鉴定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截至2012年底,全国联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已实现了32个地方、57家行业和企业的联网工作,上网数据达到9500万条。初步统计,今年上网数据达1.16亿人次。
统一鉴定所站管理、统一考评人员管理、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管理,在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机制。同时,实行了鉴定所站的“红黑榜”制度,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整个系统中签订质量责任书。
在总结质量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还提出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三个转变”,即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转到质量第一、兼顾规模;由治理假乱低问题的应急治标措施转到标本兼治,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转到明确不营利的公共服务性质,更加突出社会效益第一。
事实上,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推行,为我国广大劳动者开辟了成才通道。随着鉴定规模的扩大和鉴定质量的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已成为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前,我国劳动力总体上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改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上升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矛盾。更为严峻的是,这种结构性矛盾与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相互交织,进一步增加了就业的压力。
实现技能劳动者规模的壮大和水平的提高,已成为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一环。要做好这一工作,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而鉴定在引导培训方向,检验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很大程度上要*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来实现。事实上,培养数以亿计的、能够满足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的劳动者,要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不能只追求数量增长,更要求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
“制度统一性,标准一致性,评价公认性”,当前,我国职业技能鉴定正不断完善鉴定内容,创新鉴定方式,规范鉴定过程和鉴定行为,确保鉴定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起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需突出重点开展鉴定。当前,我国正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1000万人左右),事实上,发挥职业技能鉴定的高端引领作用,是当前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重点,也是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的一本“技能护照”。事实上,很多发达国家也都非常注重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建设。
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英国证书机构林立、资格证书繁多,最多时英国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达到6000多种。为了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了扭转其劳动大军竞争优势下降的趋势,从八十年代末开始,英国政府开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经过20多年的努力,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资格证书制度大体上也走过了与英国相似的道路,目前都已建立起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为使各国的劳动力能够顺利流通,2007年,欧盟也制定了职业资格统一框架,要求各成员国按照这个统一框架来对其劳动者进行培训和认证,建立可在欧盟通行的“技能护照”。
很多市场经济国家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过程中,特别注重通过加强立法来规范职业资格管理。韩国于1973年制定的《国家技术职业资格法》(该法后来经过多次修订)规定国家技术资格由中央政府的19个部门管理,劳动部负责统筹协调,并对职业资格分类与认证标准,技术资格的取得,相关待遇与义务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1999年,韩国还制定了《资格基本法》,对资格制度的管理、运营,提高资格制度的公信力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同时为非政府机构开展民间资格认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美国宪法,其大部分职业资格由州政府监管。各州根据不同职业对公众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影响程度(伤害风险),通过立法将职业资格分为三类,即许可类、认证类和注册登记类。违反职业许可法者,将受到严厉制裁。
纵观发达国家,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中都有一个共同取向,那就是在职业资格认证中建立了认可各种形式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非正规教育)学习成果(学分)的机制,先后建立起国家职业资格统一框架,不仅规定了资格等级与正规教育学历水平的承接与转换办法,同时还实现了各级各类院校及非正规教育的学分与工作现场能力考核评价结果(技能单元)的对接与互认。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就业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事实上,这种统一、开放、灵活的职业资格框架的建立,为构建终身学习社会,促进劳动者职业生涯的发展,促进就业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建立统一完善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是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有专家指出,转变政府管理职业资格的职能不是要放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而是要改革政府管理职业资格的方式。要从具体实施鉴定和评价转变为主要进行宏观规划、政策、标准、规则制定和监督管理,实现“管办分离”。减少行政许可,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移交给行业协会及有关的社会组织,在移交的过程中,要做到“放而不乱”,平稳有序过渡。
当前,为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人社部制订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方案》的实施,将使鉴定工作将面临重大转型。事实上,顺应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变,实现平稳过渡,是对广大鉴定工作者的一个重大挑战,同时也为鉴定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带来了机遇。(记者 孙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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