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单考、MBA、MPA除外),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即在学校初试合格资格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 2、各院(系)可在满足学校初试合格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线。 3、*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及领域):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冶金工程[430106]。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