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查询及其注意事项
一、考试要求: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务必于1月8日下午五时,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到指定的考点、指定的考场熟悉考点、考场情况。远路的考生自己要考虑在考试期间是否在市区就近住宿,住宿自行解决。
3.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和移动通信设备(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改带等。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和电子计算器(按招生单位要求的)或根据招生单位的通知携带所需的用具。凡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的,一律按违纪论处并报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第一场在开考前十五分钟,其他各科开考前十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或右上角,以备核查。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6.拆试题信封口时,应用小刀在信封右侧拆封,注意信封内的试题不要撕破。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答卷纸上,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统考科目试卷答题纸,有印“条形码粘贴处”框,为日后有关院校评卷用,考生不得在框内答题。要注意答卷纸按页码顺序写。用答题卡作答的,填涂时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要规范。答题卡必须保持平整、干净,不得折叠。草稿纸统一由市招办印发,考生不准携带,除数学科用两张外其余各科只限一张,考生应合理使用。不得在草稿纸上面作答,否则作废。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按试题答卷的顺序整理,将试卷和答题纸(卡)装入原信封内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签名,草稿纸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卷纸(卡)和草稿纸不准带离考场(教室),否则,以违纪论处。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考生对考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经监考老师同意后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二、重要提醒: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安排在1月11日考试的科目,应于1月11日上午8点前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绘图工具到福州市教育局一号楼5层参加考试。(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53号)
福州市高招办办公电话:83353001、83325542
福州市高招办举报电话:8333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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