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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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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zm0932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2027 更新时间:20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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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 公共财政管理)
国家教育部学位主管部门备案 大专及以上学历免试入学 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证书 (钢印、红印)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研究所(原名财政与税收管理研究所)是一个集科研、教学、培训、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研究机构,与国内外学术界,特别是财税领域的诸多科研、教学机构以及著名专家、学者保持着广泛的学术联系,与我国各级财税部门亦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公共财政研究所致力于积极参与中国财税政策的制定与制度设计,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思想库和智囊团的角色,其研究的范围涉及财税基本理论与基本研究方法、财税政策决策与制度设计、财税管理体制、宏观经济政策效果评价等方面。 为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研究所在北京开办“公共财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进修课程】 注:带★号为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公共预算管理、税收管理、政府采购管理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以上学历免试入学,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备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 【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和同底版电子照片(180*240像素,白底彩照)。不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两寸彩色照片1张。 3、交报名费200元,交教材费600元。 【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180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培养方式】 【证书与学位】 1、完成规定学习项目的学员,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0日报名截止, 滚动授课,每班限额50人。 2、电话:010-62513901-805 13366708776 QQ :1121762257 邮箱: lia_g6643@sina.com MSN :lia6643@hotmail.com 联系人:郭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税收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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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专业外语 |
学科基础课 |
应用经济学★ |
公共财政学★ 货币金融学★ |
专业课 |
公共预算管理 |
税收管理 公共债务原理 |
政府采购管理 |
公共支出管理 公共产品定价与收费 |
选修课 |
城市财政管理 |
中国税制 政府管制经济学 |
国际税收 |
中外财政体制比较研究
政府会计学 |
跨专业加试课 |
管理学基础 |
经济学基础 |
授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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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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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及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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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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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选择1-2周周末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
系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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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另定 |
地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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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授课: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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