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会员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 找回密码 会员卡指南 视频课程 成绩查询 | 设为首页
重庆创富学校•职业资格培训专家
主页 心理咨询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442 更新时间:2010-06-02【字体:
家庭教育中的心理抚养

 新华社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日前在南宁称,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较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与其幼年心理有密切关系。她建议,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注重对子女的心理抚养,培养儿童健康心理。

 

 李玫瑾介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的心理发展具有顺序性,行为问题表现有滞后性。大部分成年人的极端行为都可以追溯到其某种早期心理经历,人的心理问题则与其6岁之前的教育有很大关系。

  

  李玫瑾建议,父母在孩子3岁前主要实施情感抚养,4—6岁实施性格抚养,要学会在孩子6岁前对其说“不”。李玫瑾说,人的性格形成期是0—11岁,定型期是12—17岁。她说,在培养孩子性格的过程中,父母要克制其任性,防止其压抑,抵制其冲动,避免其自私和娇气。

  

  针对目前一些大学生因生活挫折而自杀的事件,李玫瑾认为,这是当前部分青年缺乏意志力的表现。在儿童幼儿期,父母应在心理抚养中重视意志的培养,可通过长跑、游泳等体育训练磨炼儿童的意志。

 

文章来源:转载


创富学校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培训重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职业经理人培训企事业单位团体内训等,有需求请联系023-63606811、023-63606865。
发布人:yuyu420
告诉好友】【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心理咨询: 心理健康教育的最佳时期是?
● 下一篇心理咨询: 色彩的神奇心理暗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心理咨询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重庆市人社局 重庆卫生健康网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高校培训信息网 重庆成教\自考\网教 国家开放大学网教
版权所有:重庆市创富管理咨询职业培训学校 渝ICP备07003552号-2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希尔顿商务楼5楼创富文化教育集团 电子邮箱: cfu2002@sina.com 电话:023-63606811 / 17782330072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1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