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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不含独立学院)(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含全日制师范类学院,地理、职教岗位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2015届毕业生92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
3. 2015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教教师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5. 自愿在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按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cqdjwpzl.x9.fjjsp01.com/all/pstart!index.action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24:00。报名联系电话:(023)74669348 74513781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垫江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重庆市垫江县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须院系、大学盖章)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委托现场确认者,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由县人社局、县教委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未确认者,报名信息作废。网上确认者按相关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50元。
(三)打印准考证
2015年3月25日上午9:00-3月27日上午12:00登录http://cqdjwpzl.x9.fjjsp01.com/rsglxt/gzks/start.jsp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各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应达到3︰1(其中地理、职教岗位应达到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时间: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 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学科知识。学科知识为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基础知识;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的学科知识同普通高中段语文学科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六、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职教专业课学科面试为说课和技能考察,分值为100分,说课占40%、技能考察占60%。其余学科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现行高中段必修课教材。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技能考察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缺额不予递补。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及签订意向协议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历高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签订意向协议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对象,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和《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应聘者自备),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签订聘用意向协议者,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县教委,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届时,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作为聘用对象,已签订的意向性协议作废。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及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县教委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采取解聘方式处理,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015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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