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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4054 更新时间:2016-12-29【字体: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重庆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学校现有20个二级教学院(部)、54个本科专业、2万余名学生。近年来,学校围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不断谱写精彩华章。

   学校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是重庆城市发展新区,位于长江、乌江交汇处,以巴国古都、理学圣地、榨菜之乡、页岩气重镇闻名于世,是国家 “长江经济带、乌江干流开发区、武陵山扶贫开发区” 三大战略结合带,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有沪渝高铁、渝怀、南涪等3条铁路和沪渝(南线)、重庆三环、渝涪等3条高速公路贯通境内并与周边省市相连,交通便捷,四通八达。学校距涪陵高铁车站3分钟车程,可直达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福州、成都,36分钟可到达重庆北站;距高速公路入口2分钟车程,50分钟可到达重庆主城。

    学校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2000余亩的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90余万平方米的建筑现代典雅,功能完备;150余万册藏书的图书馆环境幽雅,书香充盈。森林式的大学校园,花园式的育人环境,是治学读书的理想场所。学校立足重庆“五大功能区”战略布局,初步构建起与地方支柱产业协调发展的“教育科学与教师教育、现代艺术与文化创意、信息科学与装备技术、生物农业与环境工程、现代管理与应用经济”等五大学科专业集群,学科专业生态得到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80余名,其中,教授125人,副教授299人;博士151人;“双聘院士”1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2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1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重庆市教学名师1人;有兼职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33人。有重庆市重点学科2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省部级创新平台11个;重庆市级创新团队3个。学校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人才培养的落脚点、科学研究的兴奋点、社会服务的聚焦点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了一批差异化发展的重点学科平台、优势学科方向、特色学科高地,在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三峡库区灾害防治、特色作物遗传育种以及无机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学校以实现一校区发展战略为契机,持续实施教职工安居工程,建设具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教职工定向商品房,引进博士可按建筑成本价(约2800/㎡)购买一套面积为160平方米以内的全产权商品房及车位;教职工工作期间发放交通补贴,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按规定报销探亲费,帮助子女就读涪陵优质中小学。

开放的重庆呼唤人才,发展中的长师成就人才。我们以最诚挚的心,期待您的加盟,共创美好的未来!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专业方向及数量见《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理想,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条件。

(五)年龄要求: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5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七)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附上本科以来的学习工作经历、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奖励等简历材料和未来研究计划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rscrc@yznu.cn,邮件主题格式为“毕业院校+姓名+职称+学科+学科方向+岗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其受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纸质报名表(附件2、需经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二级学院签章)、相关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需在来校参加考试考核时提供原件核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实施的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根据应聘人员报名的情况适时组织,应聘者同时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考试考核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 专业能力测试:由应聘人员展示学术成果资料原件、做专题学术报告或课程试讲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70分为合格;

2. 面试: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和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讨论、学术座谈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70分为合格;

3.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上述(1)或(2)项分数不及格者,考试考核不合格。

4.考试考核合格者,若双方有意向,即洽谈直至签订意向协议。签订了意向协议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江师范学院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内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30日内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到2017年9月30日,学位证书尚处在公示期的,经学位授予机构出具证明,报到时间可根据公示期适当延长,但不晚于2017年10月31日。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享受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满足下表所列条件的,还可享受校内相应待遇。

科研人员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

人才类别

基本条件

待遇(万元)

职称

学历/学位

学术水平

年龄

住房安置费

科研启动费

(不含各学科配套经费)

人才项目费

学科领军人才

正高

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总经费100万元、主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总经费5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SCI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不少于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10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前3名。

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80

40

(自然科学)

30

(人文社科)

30

学科方向带头人

副高

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及以上。

2.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SCI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1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是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4.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60

30

(自然科学)

20

(人文社科)

10

学术骨干


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2.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影响因子处二区以上(含二区)1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是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4.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授权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0

20

(自然科学)

15

(人文社科)


专职教师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

基本条件

待遇(万元)

学历/学位

学术水平

年龄

住房 安置费

科研启动费(不含各学科配套经费)

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内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5

10

(自然科学)

8

(人文社科)



 

说明:

1. 团队整体引进者待遇更优,柔性引进者条件和待遇面议。

2. 给予事业编制,可按建筑成本价优惠购买校园内160平方米以下的全产权高品质商品房。

3. 立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分别按1:1.2-1.5的比例配套资助(最高50万元)。

4. 若户口落户涪陵,在涪陵工作3年,且在涪陵区内购买商品房,涪陵区政府对不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购房款总额的20%给予购房补助(最高10万元)。

5. 凡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条件的人员,可享受重庆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6. 学校实施低职高聘政策,优秀高层次人才可聘用为校内承认的副教授或教授,享受校内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6-023-72791177,72791222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08100;网址:http://www.yznu.cn/ ;E-mail:rscrc@yznu.cn

欢迎海内外英才来电垂询和来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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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wy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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