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考时间为3月1-5日,考试时间为3月21-22日。报考流程如下,请认真查看:
温馨提醒:
一、从2014年7月1日起,教师证网上报名不受普通话的限制,只要其他条件符合,均可报名本次3月1-5日的春季教师证考试,考试合格后只要在“教师证认定前”普通话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均可取得教师证合格证,请相互转告。
二、1月15、16日,17、18日补修,还有合川片区补修的证书没下来,但是一定会在3月1号之前下来,不会耽误学员报考,如果没下来,学员填写补修时间,一律填写到3月1号之前即可,到时也可电话89009860,咨询我校。
三、除1月15、16日,17、18日补修,还有合川片区补修的的证书没下来之外,请其他批次还没领取补修和普通话证书的学员,在2月1日之前务必来创富学校总部领取,过期不再保管。
领取地址:早9-5点半到渝中区两路口文化宫内(宝丽金歌剧院旁)创业孵化园B区2楼B-05领取,电话:89009860
一、教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条件、程序及科目
1.考试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http://www.cqedu.cn)网上服务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考试”或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q.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程序”。
3.考试科目: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专业素质。面试科目:综合实践能力。详细内容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二)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函〔2009〕47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费300元/人。
(三)考试时间
2015年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3月21-22日,具体时间安排按照《2015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安排》(附件1)执行。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5年4月21日在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统一公布。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在公布成绩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各考点申请查询,考生在成绩查询反馈之日后再次登录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认定对象:(1)参加重庆市2014年秋季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认定的人员;(2)参加重庆市2015年春季考试成绩合格人员;(3)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016年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2015年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
2.认定条件及程序: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二)认定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按照《2015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执行。
(三)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时到认定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
(四)材料归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交给档案保管机构归档。
联系方式:
何贤伟(考试考务咨询):67708789
郭金虎(考试、认定政策咨询):62658186
考试网上报名技术支持:67714127
三、考生报考条件
(1)户籍或档案其中之一在重庆市的中国公民;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1、 全日制应届本科大四、全日制应届专科大三在校大学生可报考本次教师资格证。
2、 成教自考类学生必须取得毕业证才可报考本次教师资格证考试。
3、在职人员及研究生可凭借已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此次教师资格证考试。
(3)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
(4)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考试对象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四、登录重庆教师资格证网:http://www.jszg.cq.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