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重庆市工商联机关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
重庆市工商联机关主任科员及其以下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济、金融及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二)年龄32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可放宽为1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吃苦耐劳,积极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热情。
(六)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熟悉运用电脑相关软件。
(七)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八)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
(一)报名
⒈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⒉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制作为电子文档, 发送到CQSGSL@ 163.com。
3.联系人:重庆市工商联人事部 彭君适
4.联系电话: 023-67516732。
5.重庆市工商联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405室。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人员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工商联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资格复审、笔试等以后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重庆市工商联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
1.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1寸登记照2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重庆市工商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发放《准考证》。
2.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7月1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主观综合题和命题作文,满分为100分。其中主观综合题知识40分,命题作文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名次,可于笔试5天后登陆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或重庆市工商联网站(http://www.cqgcc.com.cn)查询。
(五)面试
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纳入面试范围。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选调计划。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选调计划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组织考察
1.体检。根据选调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重庆市工商联进行为期不超过三十天的适应性工作,双方均满意后由市工商联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如替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重庆人事人才网、重庆市工商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重庆市工商联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报名情况、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重庆市工商联2009年选调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重庆市工商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