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 201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岗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
选调主任科员及其以下人员7名。
职 位 |
人数 |
职 位 要 求 |
机要岗位 |
1 |
学士及以上,中共党员。 |
干部及档案管理 |
1 |
学士及以上,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
教学管理 |
1 |
硕士及以上。 |
刊物编审 |
1 |
硕士及以上。 |
财务会计 |
2 |
学士,财务会计类专业,有全国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优先,男性。 |
后勤综合管理 |
1 |
学士,现代物业、营房管理、企业管理类专业。 |
合 计 |
7 |
|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符合选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要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硕士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士在26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财务会计职位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及行政、党纪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群众有举报但问题尚未被查实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 6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干部科(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邮编400041)。
4.联系人:刘君华 周小竹
5.联系电话:68570560 68595262
(二)报名手续及要求
1.参加选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下载或打印填写《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到现场报名,须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和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1寸登记照2张。
4.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须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各1份,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制作电子文档,发送至swdxgbk@163.com邮箱。
5.因个人填报的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信息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责任由报考选调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
1.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即发给《准考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在报名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填。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复审、笔试等以后程序。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1寸登记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发放《准考证》。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6月15日
4.选调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资格复审查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命题公文,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公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命题公文成绩
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纳入面试范围。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重新计算确定选调名额。计算公式为:选调名额=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确定。
3.进入选调岗位只有1名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到达进入选调面试全部考生面试的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体检选程序。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试人员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组织考察
1.体检。根据选调报名人员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10〕49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入选调下一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报名情况、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10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 68570560 68595262 86868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