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生面试资格确认
请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0年2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编制调配工资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政编码:100804)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或人事部门介绍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确有困难无法开具的,请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6、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报考机关党委组织宣传部主任科员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401025001)的考生,“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西部志愿者”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
9、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keyword--><--/keyword-->英语<--keyword-->水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发表文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我部专业考试、面试拟定于2010年3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专业考试、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5、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6、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我部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8205909、68205910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