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四大举措健全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
2008年以来,河北省不断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依法规范公务员的施政行为,对加强公务员监督的有效载体和实现形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通过健全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依法从政的能力,营造了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和谐政府的良好形象,为全省科学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杨德秉介绍,一年多来,河北省完善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主要采取了四大举措: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扎实推进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多措并举、广开言路,不断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办事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违法必纠、从严治政,不断加大惩戒处分和组织处理力度。
以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为重点,河北省组织各市人事局和省政府各部门人事干部进行培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知识问答活动。今年,组织了6期省政府各部门执法人员和省垂直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
为了以典型引路,河北省先后组织“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40多场,直接听众6万多人,并组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了几个轮次的集中宣传和报道。
针对不同层面和不同系统公务员的工作思想实际,通过专家讲座、播放录像、组织人员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深入剖析,使广大公务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收到了警示教育的效果。
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公务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建立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机关效能投诉热线和投诉箱,制定机关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制定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理顺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程序,规范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工作。
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督查力度。一方面,从纪委、监察、人大、政协、新闻媒介、纳税人及社会有关人士中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另一方面,针对群众举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河北省推行了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五项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了服务环境。
规范政务公开。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172个县(市、区)、1970个乡镇的12533个社会服务单位,已经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56个省直部门全部实行了“处务会议”制度,11个市政府的148个重点部门推行了“会审会”制度。
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是确保机关高效运转的需要,也是防止广大公务员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有力保证。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河北省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不能严格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等,作为公务员监督约束的主要内容。依据这些内容出台了《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从严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公务员,加大违规违纪惩处力度,形成了便利管用、科学规范、约束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了激励有效、监督有方、约束有力,激发了各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河北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在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中,24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24名干部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蔚县李家洼煤矿炸药燃烧造成34名矿工死亡、1人失踪的事件中,蔚县县委书记、县长等数十名干部被依法依纪处理。2008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对全省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纠正了处分决定下达不规范、擅自改变或者拖延执行上级处理意见,受处分人员考核规定不落实以及工资、级别、职务调整不到位,接受调查或者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提拔使用等问题。同时,在组织处理中,根据不同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形式,整饬机关纪律作风,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鉴于本省的探索实践,杨德秉表示,建立健全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明确监督范围是必要前提,拓展监督渠道是有效手段,加强教育和组织处理是关键环节,规范从政行为是有力保证。进一步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建设,还需要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实施处分的权限和分工进一步明确,并尽快出台落实《处分条例》的相关政策规定。(通讯员冀公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