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
重庆市渝北区编委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0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审判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优秀审判人员。
一、 选调人数
审判人员15名(其中女性5名)。
二、 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不含重庆市内)、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
三、 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男性4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现任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及以上资格,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五)系国家公务员;
(六)身体健康。
四、 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2009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渝北人事人才网(http://www.ybhr.net),下载《2009年公开选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邮箱cqybfy2009@163.com),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09年10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地点: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郑永红、唐海峰,联系电话:67188909,67188910。
3、资格审查时,带上网上报名填报打印好的《2009年公开选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区人民法院共同进行。
(三)笔试
1、笔试为100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2、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削减选调人数(比例按选调性别要求人数分别计算)。
3、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10月29日在资格审查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于2009年10月30日9:00-12:00进行,具体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放弃考试的,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为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后3日内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处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组由渝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区法院共同组成。如有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七)公示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对象、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渝北区委公示栏内、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bq.gov.cn或www.yb.cq.gov.cn)、渝北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bhr.net)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公示期为7日。如拟选调人员有公示后被认定为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体检、考察合格后列为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八)调动
经考察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渝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分别办理调动手续。
五、 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法院审判人员,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中共渝北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6781230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67188909
访问网站:
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址:http://www.cqleaders.com)
渝北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bh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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