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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4089 更新时间:2009-05-07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有关精神,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 “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6年参加重庆市“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006年、2007年参加“三支一扶”且现仍在基层岗位服务的大学生;2006年(两年服务期)或2007年(一年服务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3日至1991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拟任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详见《重庆市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本次考试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事宜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09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区县(自治县)中的一个单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招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5月19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09年6月1日9:00起至6月5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100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6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得者,需在报名确认交费后持获奖证书于2009年5月20日—22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加分人员名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9年6月7日在重庆市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项目为:论文篇名、作者、获奖时间。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由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具体咨询各区县联系人),由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须持招募协议书,服务期满的须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服务鉴定表》(重庆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电话:023-86868883)或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电话:023-63858057,023-63860269)证明。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区县同一单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请咨询相关区县人事局(详见《一览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单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部门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县(自治县)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从“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各项资料,积极参与公平竞争,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12,023-86868820
  办理大学生“三支一扶”证明咨询电话:023-86868883
  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证明咨询电话:023-63858057,023-63860269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具体见附表
  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现场复审、面试组织、体检报到、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中的电话咨询相关区县人事局。
  本简章由各区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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