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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津南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josephe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2289 更新时间:2010-06-24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人事部第六号令和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的精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津南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4年6月20日至1992年6月20日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天津市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津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6月21日—27日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津南政务网(http://www.tjjn.gov.cn)、津南人事网(http://rs.tjjn.gov.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 和津南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镇政府门前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所需条件及人数见附表。

  招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对于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需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成人类高校毕业生和已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要求师范类的职位,需携带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以上各种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