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UserLogin}
重庆人力资源报考条件_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信息 →  招考信息 → 公务员浏览:2010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2010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作者:josephe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982 更新时间:2010-06-10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以及中组部《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将2010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0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14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聘期3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30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过学生干部、团干部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3、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报考程序
  (一)具体选聘人数查询(5月28日—6月20日):各市具体选聘人数,可于5月28日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党建网(www.bgxf.gov.cn)查询(有关报名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均可通过这些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5月30日—6月20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于6月1日0:00至6月15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今年我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不收取报名费,但要求考生诚信报考、慎重报考,报考后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参加考试。
  (三)资格初审(6月1日—6月20日):考生报名后,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选出本市进入综合测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各市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名单于6月20日汇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于6月22日0:00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党建网统一公布,报考者可于报考后次日起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学校(单位)备案。区内外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盖章;往届高校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查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由所在县(市、区)组织实施部门审查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6月25日—7月5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6月25日0:00至7月3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综合测试
  (一)综合测试(7月10日):综合测试时间定于7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拟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人选名单(7月20日-7月25日):综合测试成绩于7月20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党建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网上登录查询。各市按照招聘计划数,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并公布。
  生源不足的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高校毕业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调剂。
  五、考察和体检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7月25日-8月10日):7月25日起,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市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选聘资格。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各市还可根据需要,通过面谈、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察了解,主要考察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二)体检(7月25日-8月10日):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工作由所报考市的党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费用由各市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承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
  六、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8月11日—8月22日):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按“好中选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批准。审定通过后,由各市对拟选聘人选名单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党建网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8月23日—8月29日):根据相关规定,由选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培训上岗(8月29日—9月15日):以市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七、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三)各级党政机关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保证一定的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
  (四)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五)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六)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七)受聘到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桂财教〔2007〕60号)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八)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参加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按规定程序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对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八、管理及服务
  (一)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对大学生“村官”每年要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二)在村任职期间,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区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联系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
  邮政编码:530022
  考务咨询电话:0771—5898582(传真)、5898752
  电子邮箱:cggx2010@163.com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71—5320849,3833304
  附件:1、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0年6月 1日

附件1:

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城市

2010年选聘数

南宁市

100

柳州市

90

桂林市

100

梧州市

76

北海市

50

防城港市

40

钦州市

80

贵港市

100

玉林市

100

百色市

136

贺州市

70

河池市

90

来宾市

25

崇左市

70

合计

1147


附件2:

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 治
面 貌

 

入党(团)时间

 

健康
状况

 

有 何
专 才

 

身份证
号码

 

学 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 位

 

担任职务

 

学校(单位)所在
省(区、市)和市

 

联 系
电 话

 

电子
邮箱

 

家庭通
信地址

 

家庭
电话

 

申报选
聘地市

 

是否服
从安排

□服从 □不服从

大学或工作期间奖惩情况

 


 




1、本人自愿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

 

 

 

往届毕业生在此栏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查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
党组
织意

 

 

 

应届毕业生填写。

(签章)
年  月  日

县组
织实
施部
门部
意见

 

                          

 

 

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
(盖章)                       
年  月 日

选聘市委组织
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党
委组
织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