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0年6月 1日
附件1:
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城市
2010年选聘数
南宁市
100
柳州市
90
桂林市
梧州市
76
北海市
50
防城港市
40
钦州市
80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136
贺州市
70
河池市
来宾市
25
崇左市
合计
1147
附件2:
2010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 治 面 貌
入党(团)时间
健康 状况
有 何 专 才
身份证 号码
学 历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 位
担任职务
学校(单位)所在 省(区、市)和市
联 系 电 话
电子 邮箱
家庭通 信地址
家庭 电话
申报选 聘地市
是否服 从安排
□服从 □不服从
大学或工作期间奖惩情况
简 历
个 人 承 诺
1、本人自愿选聘到村(社区)任职,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
要
科
目
成
绩
院
(系)
鉴
定
往届毕业生在此栏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查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 党组 织意 见
应届毕业生填写。
县组 织实 施部 门部 意见
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 (盖章) 年 月 日
选聘市委组织 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党 委组 织部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