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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公告
作者:jbin926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点击数:1964 更新时间:2010-01-28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署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及材料邮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调剂、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

分数

姓 名

准考证号

财务司

预算审计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1001

106.400

刘颖慧

139122006924

杨亚军

139170521511

李焕龙

139137022304

田颖

139170190521

备注:按1:5比例 调剂1人。

新闻报刊司

报刊业务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6001

120.700

李伟

139170080621

韦冬妮

139170470228

王苗

139170791925

周舟

139171421312

韩国旭

139170813202

出版管理司

综合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2001

119.000

常学智

139171321929

刘睿

139134022806

程婧

139170433112

苏建国

139170241113

备注:按1:5比例 递补1人。

印刷复制管理司印刷复制处

科员

0401003001

116.300

曾清宇

139139450822

郭丹璐

139131100802

陈 凯

139170810218

董亚男

139137041629

郭晓天

139142088116

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信息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4001

114.600

杨春华

139170190405

叶明堂

139171320210

史玉琴

139141022819

尚久丹

139111213811

吴林峰

139145226016

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服务处

科员

0401005001

113.300

王加勤

139133029209

宋之琼

139170870822

李 根

139134022726

王远志

139170903227

傅晓真

139139666702

二、调剂面试人员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调剂面试人员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

分数

姓 名

准考证号

财务司

预算审计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1001

112.2

周 菁

115170291914

2.递补面试人员

由于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尚莹莹(准考证号139171301029)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我署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

分数

姓 名

准考证号

出版管理司

综合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2001

118.10

鲁力华

139153304429

三、 参加面试人员确认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2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anbuchu@gapp.gov.cn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考生身份、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等。

2.请考生于2010年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署(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干部处,邮编100052。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复印件。需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4.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我署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拟定于3月3日至3月10日之间择日举行,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10-83138766、83138767、83138771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