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8号)及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专业技术类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建成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师资培训。 培训方式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类新职业培训标准,分层分批开展师资培训,人社部发布一批《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对应开展一批专业技术类新职业师资理论培训、实训演练、考评测试。(目前已发布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3个国家标准)。 培训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行业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具备相应职称等级,从事与新职业相关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较高培训教学水平。 (二)承担初级、中级理论知识或专业能力培训任务的人员,应具有对应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承担高级理论知识或专业能力培训任务的人员,应具有对应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