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2015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文件精神,我市论文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答辩职业
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营销师(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
二、论文答辩方式
口头答辩(其中企业培训师二级为抽题作答,见附件1)
三、论文答辩时间
2015年5月24日(周日)8:30-17:00。
四、论文答辩地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地址: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请按分组时间安排(见附件2:《重庆市2015年5月全国统考论文答辩考生分组安排表》)提前1小时在候考室候考。二楼候考室为205教室,三、四楼候考室为304教室。
(三)考生论文答辩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如超过分组时段安排30分钟未到现场参加论文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重庆市2015年5月全国统考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
2.重庆市2015年5月全国统考论文答辩考生分组安排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重庆市2015年5月
全国统考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
1.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考答辩工作的监督、协调。
2.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4.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限时10分钟。
5.答辩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评审组记录员汇总评分表。
6.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组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平均分≥60分为合格。
7.企业培训师二级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平均得分≥60分为合格。
附件二:每个人具体分组安排
2015上1、2级论文答辩分组安排.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