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长”写进“十二五”规划的呼声,折射出包括收入分配在内一系列领域改革的迫切性。
平均涨幅达20%左右,这是各省份在被誉为“最低工资上调年”中交出的答卷。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上调或者宣布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外界期待十七届五中全会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定调。与此同时,围绕改革路径选择的讨论和争议连日来再度成为学术界的聚焦话题。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之争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强调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马凯强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方向和目标非常清晰,到彼岸的路径却依然模糊。
很多学者的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初次分配领域和再分配领域孰为重;二是调低和限高孰为重。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初次分配领域更加重要。
董辅礽经济科学发展基金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华生则明确反对在初次分配领域强化政府干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日前撰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在于再分配领域,应通过改革税制来实现收入调节。
学者李实(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王小鲁(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也表示由于初次分配主要依*市场形成,因此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再分配领域更加重要。
如何理解《工资条例》暂难出台
针对“收入分配改革重点要调节过高收入”的观点,苏海南则认为,当前来看,“调低”更加关键。
各地上调最低工资的明细纷纷出炉,多位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强调“调低”是因为目前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确实偏低,而且总体来讲,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过低。
对此,华生持不同意见。他认为,所谓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比例太低和比重下降,其实是由于统计口径偏差造成的误导。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基于这种判断提出的强化政府干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建议。
他分析,广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正常办法。充分就业应该是政府的首要目标。
“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形式和频繁调整,将可能减少就业形式的多样性和降低普遍就业率水平。”华生表示。
但欧洲工会研究院资深研究员Bela Galgoczi向本报表示,根据他的研究,从英国的实践来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导致有些人担心的就业减少现象。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经过多轮修改的《工资条例》年内很难出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收入分配专家告诉记者,《工资条例》难产可能透露出一个信息:相对于初次分配领域,政策制定者或许将更加偏重在再分配领域动刀。
据本报此前获得的《工资条例》草案,最低工资制度被首次写入条例,同时明确了职工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当地CPI等因素。
“表面上看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低和限高哪个更重要的争论,背后可能是收入分配改革路径的微妙变化。”上述专家称。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