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同时也面临新挑战。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哪些成绩和经验?面临什么形势和问题?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考虑和安排是什么?近日,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就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问: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请您总结一下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答:十六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人社部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密切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舆论环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约1.19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约3117万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是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基本建立。2006年中办、国办制定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了总体部署。2010年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出台,首次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2010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对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011年,我部与中组部共同制定了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0-2020年)》,明确到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我国第一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中长期规划。2011年,人社部、财政部制定 《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个工作项目,以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2012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对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专门部署。这些政策,对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目前,已基本形成以企业行业为主体、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大部分企业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一些大型企业 (集团)还建立了自己的培训中心。作为后备中高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目前,全国已有技工院校2914所,在校生近500万人,其中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培养规模超过百万人。
三是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机制逐渐完善。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渐得到完善。多数省市已经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组织开展了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有上千万名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竞赛,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在2011年举办的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国选手获得一枚银牌和5个优胜奖,参赛选手总平均分名列第二,为我国技能人才赢得了荣誉。
四是高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得到确立。建立了国家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从1995年起设立的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到2011年底,全国共表彰140名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1700余名全国技术能手,先后评选两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共20人。2008年起,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到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范围,现已有786名高技能人才获得了国务院政府特贴。各地也相应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高技能激励制度的确立,进一步激发了劳动者学知识练技能的积极性,崇尚技能、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五是高技能人才重大工程稳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确定的12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之一。2011年起我部与财政部印发了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振兴计划包括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个重点工作项目。2011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并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技师培训项目补贴。截至今年6月底,人社部与财政部已确定了16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2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并研究制定技师培训补贴政策,提升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带动了地方、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
总结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实践,主要有4条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二是必须坚持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必须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四是必须切实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形成各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协同配合的格局。
问: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有哪些?
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对加强高技能人才素质培养提出新要求。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的实施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急需一大批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作支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迫切需要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加快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服务技能的人员。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相关领域的技能人员。
其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对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逐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另外,提升企业竞争力也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资源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先进的科技成果需要通过技术工人的劳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先进的设备要*人来操作和维护。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加快企业产品优化升级,都对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与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总体不足,培养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滞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三是社会上对技能人才的认识仍有偏差,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企业职工和青年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不高,高技能人才仍然面临发展渠道窄、待遇偏低等问题,人才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问:围绕落实规划,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总体考虑和工作安排是什么?
答: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 “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开发和配置高技能人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具体的工作安排是:
一是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对参加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培训并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建成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成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实现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 “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技师350万人、高级技师100万人,使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的工作目标。
二是以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三是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为重点,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以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培养目标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从知识教育向能力培养转变、从课堂教育向生产教学转变、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实现 “教、学、做”融为一体,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四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
五是以完善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为基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高技能人才规范有序流动。
六是以完善制度和落实政策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进一步完善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以及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相关政策,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是以加大投入和技术支持为重点,夯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高技能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并对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评选、表彰、教材开发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2-10-22 记者王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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