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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富学校•职业资格培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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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3309 更新时间:2021-03-04【字体:
2021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培训结构,高质量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努力实现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紧扣制造强市、人才强市建设之急需,以提高培训层次为重点,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质量年的首要任务,加大培养评价力度,全市完成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人才评价6万人次以上。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国家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的作用,突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以及工匠精神培育等内容。

 

    (二)大力做好企业职工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大中型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支持各类企业以训稳岗,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培训,突出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实施“企业职工人人持证”行动,推动企业全面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特别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做到应评尽评。加强企业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依托设在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开展示范性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评选工作,鼓励备案企业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其它中小企业和社会人员提供人才评价服务。

 

    (三)落实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扎实推进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医疗护理员、农民工、残疾人、十万青年、康养、邮政快递业、制造业和信息通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等专项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通过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提高培训培养质量。

 

    (四)做好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重庆市新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作用,开展新职业师资专项培训,持续开发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在全市认定20个新职业培训示范机构,启动“智能+技能”高新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创建一批“智能+技能”高新技能人才孵化空间,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鼓励评价机构开设新职业评价项目,对于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新职业,不再开展结业考核,不得使用培训合格证书代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领取培训补贴。

 

    (五)规范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推广智能就业培训平台应用,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融合,紧密结合劳动者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强化技能训练。加强线上培训规范管理,推广使用人脸识别、课间打卡等实名制管理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特点,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培训时长,线上培训原则上不超过培训总学时的30%。

 

    (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职能。强化职业院校师资、教材、实习实训设施等培训资源优势,鼓励参与提升行动各类培训,培训职业(工种)可根据院校开设专业确定,开展专业以外的职业(工种)培训由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鼓励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采取设立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站等形式,强化校企合作,完善协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七)加大技能人才评价覆盖面。完善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稳步推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健康发展,抓好技工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大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和行业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全年新增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20个左右。扩大等级评价的工种范围,在已经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全面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全年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共40万人次以上。

 

    (八)推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修订出台《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综合评估,鼓励办学条件佳、质量优、就业好的培训机构更多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坚决克服培训项目简单化、培训计划平均化,对于师资力量欠缺、培训能力不强、办学质量较差的机构,予以削减培训计划或者移出培训机构目录。建立健全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讲师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讲师资格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

 

    (九)规范培训证书运用。严格按照《关于支持职业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8号)的规定核发培训合格证书。合理确定特色工种开发规模,推动特色工种向专项职业能力转换,加大鉴定评价证书占比,鼓励劳动者通过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

 

    (十)强化培训资金监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线上线下培训监管。严格落实培训前备案、培训中抽查、培训结果考核等要求,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对培训鉴定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严肃处理管理不规范、培训缺斤少两、鉴定考核把关不严的培训、鉴定考核和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退出,并向社会曝光。将培训资金监管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依纪,管好管严管实,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市人力社保局将开展专项审计,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认清调结构、惠企业以及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就业导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培训工作,切实纠正为完成任务而组织培训的错误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企业职工、技术工人培养力度。

 

    (二)科学调度,分类指导。将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作为就业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评价统计通报制度,坚持月调度、季讲评,加强跟踪问效,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市人力社保局组建百名质量督导员队伍,点对点指导区县人力社保局开展质量年活动。各区县要组建相应工作队伍,切实保障质量年活动见质见效。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提升行动的全方位和立体化宣传,解读职业培训政策,解析业务流程,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让服务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以信息、简报等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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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wy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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