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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作者:小谢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6710 更新时间:2012-11-21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安排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要求,2012年下半年参加一、二级鉴定的考生将进行综合评审。我市综合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审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电子商务师(二级)

    二、评审方式:论文答辩

    三、答辩时间:201211258:30-16:30

    四、答辩地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一、二教楼(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在一教楼;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二教楼)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

    五、联系人及电话
  铖: 023-67622382    13668082082
  茜: 023-67622387    15923548126

    六、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详细安排见《综合评审考生安排表》(附件2),超过安排时间未到答辩现场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2.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须知
3.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

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

全国统考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考综合评审工作的监督、协调。

二、综合评审方式为论文答辩。

三、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四、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五、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限时10分钟。

  六、答辩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表》,评审组记录员汇总评分表。

  七、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组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平均分≥60分为合格。
 
八、企业培训师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平均得分≥60分为合格。 

附件:2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

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答辩教室后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相关证件。

二、考生在指定区域内候考,须关闭通讯工具的提示铃声。不得在教室内交谈、随意走动。

三、考生接到开始的指令后,应站在指定位置进行答辩。在陈述和回答时均不得提及本人姓名、所在学校(院、系)、指导老师姓名、工作单位具体部门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等,否则视同作弊。

四、考生在收到答辩评审委员发出的结束提示后,应立即整理个人物品,安静地离开答辩教室。不得在附近逗留、喧哗。

五、考生如未在安排时间段内到达答辩教室,其答辩次序自动被调整至本组答辩顺序号最末一位。如在本组答辩时间结束后十分钟内未到考场,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答辩。

六、考生如发现答辩现场有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可现场向市职鉴中心工作人员反映,以维护全国统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附件: 3              

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考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址

http://www.cqosta.org.cn/index.php?c=indexs&m=selectcontent&con_id=1696&id=11&f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