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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作者:wy1016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4668 更新时间:2012-05-02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认定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一)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户口或档案所在地区县教育委员会
 
(二)现场确认机构的选择

  均选择户口或档案所在地区县教育委员会。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及时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将无法申请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三)户籍或档案证明材料1份;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同时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者,须提供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通过成绩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及考生信息表》 

 (九)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一张,规格为48mm×33mm,背景为红底或蓝底,清晰可辨,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张贴的照片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 
  材料(一)-(八)均使用A4纸张,材料(一)、(二)(八)单独提交,(三)-(七)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左上角单钉装订。在体检完成之后由现场确认机构将体检表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三、认定材料审核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