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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作者:牡丹伊人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4626 更新时间:2011-10-21 

2011年秋季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内 容

时 间

备 注

网上申报

10210:00-3024:00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报名

现场确认

111-3

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区县教委人事科

体检

119前完成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申报信息网上审核

114-9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认定结论公布

1110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证书办理

1115-22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发放

1123开始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证书

错误信息更正

1124-12月2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进入认定报名入口,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备注: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认证!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
份,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1
份;

    3.户籍或档案证明材料1
份;

    4.《身份证》复印件1
份,同时交验原件;

    5.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同时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者,须提供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1
年前参加补修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无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可向原补修机构申请开具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
份,同时交验原件;

    8.体检表1
份,其中单项体检报告不提交;

    9.2寸(48mm×33mm)正面免冠登记照1
张。

    10. 通过成绩查询系统打印的《2011
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及考生信息表》
    材料17均使用A4纸张,材料28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左上角单钉装订。
    三、认定材料审核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申请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提出审核通过名单。

    四、认定结论公布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统一公布经各级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五、证书办理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时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www.jszg.edu.cn/login/login.jsp)进行证书编号,完成证书打印和相关材料的盖章工作。
    六、证书发放

    在法定时限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完成相关材料的装档、留存工作。
    七、错误信息更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信息有误的,应立即按照认定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对进行错误信息更正,保证存档留存材料和网上信息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2011年秋季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