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7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李婧记者今天从“少年司法与社会参与”研讨会上了解到,目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出现多元化的走向,且在校生犯罪呈现增加趋势。针对新的情况和特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引入了心理咨询制度,由心理咨询师结合检察机关提供的案件信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辅导,并出具心理辅导报告,供检察机关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参考。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泽刚介绍,该院试行的引入心理辅导制度,主要做法是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引进心理咨询师,检察院根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观察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基础信息的汇总,出具开导委托书。委托书开出后,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并出具心理辅导报告。对于这份专业的心理辅导报告,案件承办人等进行系统分析,然后结合未成年人的表现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凡是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则不提起公诉。
据了解,在少年司法中引进社会力量始终是为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所积极倡导的,除石景山检察院的心理咨询制度外,社会调查制度已经广泛被应用于少年司法之中。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