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从本月起停止办理和核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将启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改版后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普通版和统考版,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并沿用原证书基本样式、颜色、等级、版面。新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原证书涉及的部名、印章等处有个别改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每本证书均使用唯一编号,并使用多种防伪技术。
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部门,主要负责本省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管理和监督检查,其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编码打印、统计和发放。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鉴定合格人员将统一使用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职业资格证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证书,并在证书照片下角处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附:新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普通版样式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 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