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
2 |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级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
3 |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级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
4 |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级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
报名资料
身份证、军官证或学生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
学历证明或已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从事与报考职业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
2寸红色登记照6张 |
考 试
考试方式 |
国家统考 |
考试时间 |
每年2次,考试时间为5月和11月的第三个周末 |
费 用
标 准 价 |
3200元/人,(含考试、培训、教材、鉴定等全部费用) |
优惠办法 |
报考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取同等价值的优惠券,详情请来电咨询。
023-89009866 023-63606865 |
培训教材及主要课程
培训教材 |
《心理咨询师基础教材》和《心理咨询师专业教材》(二级)2本国家指定教材 |
基础课程 |
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咨询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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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 |
心理诊断技能和心理咨询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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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 时间 |
2010年上半年的培训计划开班时间在3月底;培训周期1-2个月,周末白天全天授课。 |
培训 地点 |
南平、沙坪坝、杨家坪、北碚、渝中区、永川、合川等 |
证书样本
咨询服务
24小时咨询电话:023-89009866, 023-6360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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