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2017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综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精神,现将重庆市综合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评审职业
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
二、综合评审方式
企业培训师二级为抽题作答,其它职业为论文答辩。
三、综合评审时间
2017年6月4日(周日)8:30-15:00。
四、综合评审地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地址: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携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的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请广大考生按《2017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重庆考区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 》详见附件2提前1小时在候考室候考。二楼候考室为205教室、三楼候考室为304教室、四楼候考室为404教室、五、六楼候考室为512教室。
(三)参加综合评审的考生,如超过分组时段30分钟未到现场者作为缺考处理。
附件:
1.2017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重庆考区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2.2017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重庆考区综合评审考生分组安排表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7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重庆考区综合评审程序及要求
1.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与管理。
2.答辩由评审组组长主持,每个评审组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限时3分钟。
4.评审组成员每人提1-2个问题,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整个答辩过程限时10分钟。
5.答辩成绩由论文内容与论文答辩两部分构成,各占综合评审总成绩的50%。此两项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其中任何一项成绩<60分均不计入综合评审的总成绩。
6.企业培训师二级采用抽试题签的方式进行考试答题,评审组根据评分要求对考生的回答进行评分,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
质量监督电话:023-67621815 023-67622382 023-6762261
附件二:2017.5月2级论文答辩分组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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